古往今来,我国始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占世界人口的比例长期保持在20%左右。我国人口发展一直对世界人口格局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使人口增长迅速进入快车道。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达到5.9亿,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23‰。此后,我国人口连续突破6亿、7亿和8亿,平均每8年增加1亿人,人口再生产进入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阶段。人口的快速增长引起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艰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为倡导计划生育奠定了基础。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多次谈到计划生育,指出:“人类要自己控制自己,……实现有计划的生育。”10月,中央在《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中明确指出,“除了少数民族的地区以外,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后来,由于受反右扩大化、文化大革命等的影响,以及社会文化和技术条件等诸多限制,计划生育工作遭受大的挫折并一度停顿。
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人口增长转型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我国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把人口问题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探索形成了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论框架。1982年,计划生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人口问题提高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提出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模式,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论内涵。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在这一阶段,我国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总和生育率从1970年的5.8下降到1995年的1.8左右,自然增长率从25.83‰下降到10.55‰,较好地平抑了第三次出生高峰,总人口控制在12.1亿。同时,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二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2005年)。1996年以来,我国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在1.8左右,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明确将主要任务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4年,国家启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国家制定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重要依据。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5.89‰,总人口控制在13.1亿。人口增长1亿所需时间延长至10年。这一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探索建立起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阶段(2006年以来)。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及“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论体系。这个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得到加强,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满意程度普遍提高。2011年末,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1.93‰,自然增长率为4.79‰,全国总人口为13.47亿。
本文标题: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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