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尼、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同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确定的宗旨和目标是:(1)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2)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4)在教育、专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5)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6)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7)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本文标题:东南亚国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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