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参与考评的成员要严格考核,自律廉政。阳光评判,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考核规范,不准随意变卦考核内容,不准打扰各镇(办、局)正常工作秩序,不准在被考核单位用餐,杜绝私下接受礼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提升乡村管理水平,为加强乡村管理工作。细化、量化管理职责,完善乡村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评定管理绩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完善乡村管理工作体制、提升乡村管理水平为目的通过科学组织、统一规范、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等举措,郑发〔 〕21号)精神。不时提高各部门对乡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乡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考核办考评组,为保证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兼任组长。考评组下设综合协调组。
三、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镇、济办、中心办、新安办、工业办、矿山办、区市政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爱卫办、区公安局、区人防办。
(二)考核内容
1.区各镇办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2.区行政执法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3.区建设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4.区国土资源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5.区环保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6.区交通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7.区工商分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8.区卫生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9.区房管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10.区爱卫办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11.区公安分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12.区人防办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13.区市政管理局职责涉及的各类业务。
四、考评方法
(一)日常考评:考评原则“依靠镇(办、局)注重业务、分头推进、定期上报”该分值占总成绩的40%。
以区考核办和镇(办、局)系统考评为主,针对区政府的日常评定。以月为周期进行评定,由区考核办和镇(办、局)各自编订考评内容、考评规范和扣分办法,自行组织考评。镇(办、局)每月25日1200时前,上报本月镇(办、局)工作开展情况,即《系统自查监督管理月报表》每月25日根据自查情况对镇(办、局)进行系统评定,评出分值,排出名次,上报区考核办。
(二)公开联合抽查:考评原则“随机抽查、区域统一、局办联合、以点带面”该分值占总成绩的60%。
参与考评的镇(办、局)各选派一名考评人员,由区考核办组织。并邀请其他人士组成公开联合抽查考评组。提前公布联合检查日期的基础上,通过对具体几个镇(办、局)检查,以点带面评定各镇(办、局)乡村管理工作情况。对于各镇(办、局)公开联合抽查每月开展一次,公开联合检查的次第和日期,由区考核办提前以抽签方式确定,并公布检查日期。镇(办、局)迎检的范围为:依照各自职能进行检查。
参与考评的人员将扣分记录和评分结果签名后,考评议程:①查阅资料、听取迎检单位对本月考评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②现场检查;③检查结束时。上报区考核办汇总。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对乡村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评比,可以全面提高乡村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和杜绝无序考核、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真正达到以考促管、以考评管的目的各镇(办、局)要高度重视,提升乡村管理水平,适应我区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二)统一思想。从我区城市管理的大局动身,重视考核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参与考核,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开展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