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6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10〕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法制办组织,从参与社会管理度高、影响力较大的部门中挑选优秀代表和法律专家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国土、公安、城建、工商、质监、环卫、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讲解。(培训题目可参考市级确定的题目,见附件)。
三、培训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证人员;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拟定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和《晋中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引》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一)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三)培训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用于培训场地租用、授课教师聘用以及资料费等支出。
(四)准备授课的单位,务于9月10日前报回授课材料、名单;参加单位要及时申报培训人员名单。
具体操作事宜可问询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