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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地理学的内涵

时间:2010-01-29 02:11 来源:地理教师网 作者:云中雪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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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论地理学的内涵

  理论地理学着重研究发生在地理面中的,以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的交互作用为前提的,各类地理现象、地理事件、地理结构、地理过程在统一基础上所遵循的总体规律。它突出地把其内容摆在由关系、原则、定理、推论、抽象、演绎、逻辑思维等字眼所规定的范畴之中。有的地理学家曾形象地把理论地理学比喻成为整个地理学的软件部分,就是要求它必须应当担负起一种职责,以便在区域地理学中、部门地理学中、应用地理学中、地理学方法论中,起到一种指导性的、概括性的、基础性的作用。

  纵览国际地理学界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理论地理学正逐步成为研究的热点,受到广大地理学家的关注。在地理学理论概念的革新和转化中,以下5个极为重要的观点必然体现到研究的各个方面:

  其一,地理系统的整体性。早在古希腊时代,被誉为“最博学的人物”亚里士多德,就从哲学的意义上提出了整体对于个体的价值。到了1926年,斯玛特总结出了著名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概念,后经埃格勒于1942年引入到地理学中,并且由此建立了地理学的等级系列思想。理论地理学的综合特性,以及它所阐述的宏观规律,应该完整无误地体现这种整体性的特点。即不揭示地理学所具备的整体效应、集合效应、综合效应,也就谈不上地理学基础理论的建立。

  其二,地理要素的最小限制原理。它的先锋倡导者,可以追溯到1840年左右德国著名农业化学家李比希所提出的因素最小限制律,后来经过英国生物学家布莱克曼于1905年的丰富和发展而趋于完善。从这个原理出发,可以有效地认识地理环境的有序程度和自组织能力,确定其自然生产力(地理环境有效载荷)的上限或阈值。从而,既可以帮助确定基础理论的边界条件,同时又成为识别地域空间比较或过程比较的评判标准。

  其三,地理现象或地理事件的连续过渡原则。此项原则是所有地理学理论和各种规律普遍遵循的原则,它是由地球的基本特性这个统一性基础所决定的。由此,我们可以清醒地认识地理空间的邻接界限,必定是模糊的、不分明的和连续过渡的。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曾经困扰了不少地理学家。理论地理学认为,此种空间分异连续过渡的特征,不仅不会排斥人们使用合理的、准确的、清晰的、严格的地理界限去划分地理空间,而且它本身正好为数学处理(分明数学和模糊数学的可逆转换)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前景。试看图1-2所表达的内容。

  图1-2为一幅美国著名总统林肯的肖像。初看上去,人们几乎完全不能辨识,这是将对象的模糊性转换为严格分明性后所必然产生的结果。但是读者只要将这幅图象放在一个较远一些的距离上,并且闭上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去尽可能模糊地看视照

  片,则原先对象的不分明特点,也就是林肯的真实面部,就被逼真地再现了出来。而且看视的状态越模糊,林肯的真实形象反倒越能被反映出来。这说明,人们一旦模糊了清晰的定量的界限后,对象连续过渡的真实面目必然会还原到本初的情形。这就给了我们一个极好的启示:完全可以用恰当的数值解或严格的数学表达,去清晰地描述那种本来属于模糊的地理客体,问题的关键在于模糊→分明和分明→模糊之间的变换上。图1-2又是数量地理学家用以反驳传统地理学家的一件致命武器,它使得一些顽固反对地理数量化的人,在此种事实面前,要么噤若寒蝉,要么改变自己的观点。只要他是一位严肃的学者,一般都不至于固执到拒不承认的地步。

  其四,地理环境的趋稳性原则。目前,突变理论(catastrophetheory)已被成功地应用来说明地理环境的趋稳性。我们在所举的图1-3中,就是应用突变论去模拟自然界河道发育的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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