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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对话

时间:2012-09-22 16:24 来源:未知 作者:地理教师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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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上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它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贫富程度,被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类。因为发展中国家大多在南半球,所以通常被称为“南方”;发达国家大多在北半球,通常被称为“北方”。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之间就经济关系进行的对话和会谈通常被称为“南北对话”。

南北对话酝酿于20世纪60年代。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获得独立之后,寻求发展经济,要求改善现存国际经济关系中不平等状况和不公正待遇。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动下,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于1964年召开。会议讨论了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问题,南北对话由此迈出了第一步。1974年4月,联合国召开特别会议,第一次正式将南北关系提到国际议事日程,会议通过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

1975年12月和1977年6月,在巴黎先后两次召开了由19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参加的“国际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又称为“南北对话”会议。与此同时,77国集团积极倡议在联合国范围内举行全球谈判。此后,南北对话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1993年10月,各国议会联盟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召开《南北对话促进世界繁荣》大会,会后发表了《最后文件》,呼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要求发达国家取消所有最穷国家的政府债务,敦促发达国家及国际金融机构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并提供技术。在这次大会上,中国就南北关系提出了4项原则:改变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发达国家应为改善国际环境,特别是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作出贡献;各国人民有权决定本国的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别国不得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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