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条体形巨大的杂交犬,在没有被卖到北方成为苦役犬之前,它的工作就是看家护院,享受外界对它的赞叹。但是当它乘上了驶向北方雪域的车时,命运在睡梦间悄悄有了改变,饥饿使它学会了偷盗,皮鞭使它学会了忍耐。当它杀死领头犬并取而代之时,它的潜能逐渐被唤醒,开始学会在月夜里嚎叫。当它与人之间最后一根纽带断裂时,它的潜能被完全激发,走向荒野,从此,动物们不再叫它巴克,而是王。
巴克在成为王前一点也不起眼,毕竟,世袭制这种古老的传统早就已经被废除了,在环境越来越恶劣的情况下,唯适者才能生存,世袭的养尊处优只能带领它们走向灭亡。王是一个天才,没有人在它小时候教它适者生存的道理,但是王却在被鞭打的那一刻就学会了,对于死亡的惧怕让它暂时服从于那些冰冷的棍棒。不过这只是暂时的,每一只野兽都是桀骜不驯的,惧怕在它心里很快演变成了忍耐。终于,它抛去了身为贵族犬的可笑的自尊,学会了偷盗,学会了煽动,以及借刀杀人。我知道,王的社会与人的社会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更加凶险。当看到王保护派克而引起所有雪橇犬对斯佩茨的反抗时,我就知道,王已经熟练地学会运用同类的叛逆,于是在一个月圆之夜,王与斯佩茨展开了夺位战,最终王赢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久主人也死了,王对人的最后一丝感情也消失了,野性的呼唤从遥远的土地中传来,王踏上这条路,用最原始的野性使动物们臣服。王通过了生活的生死考验,这场与命运的赌博,终究还是它赢了。
不必再哀叹那些风花雪月的人生之梦,就像臧克家说的,“人生都在追逐着幻光,但谁若是把幻光看做幻光,谁就沉入了无底的苦海”,真正价值的实现总是在伤痕累累之后,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我们总是感叹紫水晶的美丽,却从不知道它是几千万年前的一块腐木所化成,又经过沧海桑田、潮起潮落,才得以重见天日。诗歌中把我们比作雏鹰,却不知道鹰的寿命只有四十年,为了活下去,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它需要把弯如镰刀的喙向岩石摔去,直到老化的嘴巴连皮带肉从头上掉下来,然后静静地等候新的喙长出来。它以新喙当钳子,一个一个把趾甲从脚趾上拔下来。等新的趾甲长出来后,它把旧的羽毛都薅下来,五个月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老鹰开始飞翔,得以再过三十年的岁月。连非人之物都是如此,那我们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这一点我们的祖先早已用直立行走来证明。可如今投机取巧的事情却越来越多,好比一根铁管,时间久了内部总会生锈,只有亲手将里面挖空,才能引入汩汩的流水,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
小说毕竟只是小说,但是精神却不容忽视,无论是我们还是巴克,无论我们现在处境艰难或平顺,未来是未知的,困难与成功总是相辅相成。人生的旅途还很长,也许你的脚会磨破,汗水会汇成小河,但是当你拨开那些路途的绊脚石时,总会有一两点光,在那里静静闪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