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作文600字
暑假里的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沈石溪的《刀疤豺母》。青藏高原上,有一种珍稀动物——金背豺。一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走在最前面,在它身后,跟着一群凶狠、暴戾的豺狼。在刀疤豺母的带领下,豺狼经常能胜利地从当地农民围起的羊棚、牛圈中,抢夺到美味的食物。
有一天,村民对豺狼们的罪行忍无可忍,于是扛着猎枪,下决心要把它们赶尽杀绝。
从此以后,豺狼没了影踪,牛羊也再没有丢过,但随之增加了一种叫红毛雪的兔子。刚开始,农民对于兔子的日渐增加并没有在意,毕竟兔子性情温顺、柔弱,而且它们的皮毛可以驱寒、保暖,兔子肉也可以充饥,好处多着呢。
但是后来,人们发现,兔子多也是件坏事。因为它们的食量太大了,草原上的草很快就被它们吃光了。牛和羊没有草就得挨饿,然后慢慢死去。
为了消灭红毛雪兔,村民们想尽了办法,用火烧,下毒药,但都不见效果。
突然有人想起了被驱赶出去的金背豺,希望能把它们重新请回大草原。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意识到任何一种动物都有存在的意义。豺狼虽然凶狠,但如果没有它们,原本保持平衡的生态环境就会被打破;兔子虽然可爱,可当它们的数量超过一定范围时,我们的环境也会遭受极大的破坏。
所以,生存在自然界的任何一种动物都值得我们去尊重,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