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主要讲的是许三多由一个木讷的乡村青年成长为优秀的职业军人的事。这其中讲了许多精彩的故事,但最吸引我的还是许三多由姥姥不痛舅舅不爱的红三连五班跳到最牛气的钢七连三班的(事)经过。
许三多,绰号三呆子,他几乎什么都做不好。在新兵连的三月里,他走队列时经常出列,打靶时经常跑靶,甚至连正步走时也经常顺拐。但有一点,他的品质很好:善良、纯朴、有很强的自我约束力。
在许三多被“打发”到了三连五班时,他不与班里的其他人“同流合污”。每天还是照例出早操、整理内务、跑步,完全按照一个合格军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虽然他们五班只是象征性地戍守一条全自动化的输油管道,配着一杆永远也不装着子弹的枪。为了使生活充实,他从草原上捡来一块块石头,再逐个砸碎,按照成色质地将它们分开作为铺路的材料,还从几十公里外买来花籽种在路边。不久,一架直升机经过此地,这条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从此许三多的命运改变了。他由全团最次的班调到了最好的班,自己终于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士兵。
许三多的故事听起来有些传奇色彩,但细细想想:只要我们踏实地做自己的工作,可能自己的才能未被人(查觉)发现,但我们的成绩终究会(被发现)得到人们的认可,这样“出头之日”就离我们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