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直属省司法厅主办主管。学校始建于1980年,原名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2003年7月升格为高职院校。2008年通过了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次。2009年,被列入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为湘、川、云、贵等省定向培养政法干警。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长沙市远大二路1069号,设有14个党政群二级机构和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执行系等10个教学系部及教辅机构,开设了刑事侦查、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戒毒康复、社区矫正等14个专业。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主要培养适应监狱、劳教、公安等政法工作需要的人民警察和检察官、法官、律师助理人员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实用型法律服务与管理人才。学历层次以大专教育为主,其他教育层次为补充。为了提升在校学生的学历层次,在校内开办了湖南师大短线自考本科班,设立了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函授站,并与湖南农大等本科院校联办函授、自考本科教育。
作为湖南省司法警官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发展,年培训人数近4000人次。目前学院正在加快湖南省法律职业培训基地建设。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校内办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武术段位考试站、驾校、武术搏击俱乐部、司法鉴定所,设有刑侦暗室、模拟法庭、语音室等实训场所,成立了散手、跆拳道等专业队,加强对学生实用技能的训练。先后设立普通话等级测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合格考试(信息化岗位工程师)、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点,对部分职业技能具备了组织考试和发证的资质。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风、考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英语、计算机过级率和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乃至全国的警体技能、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名列前茅。2003年、2004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两界“全国司法警官院校散打擂台赛”,分别获得团体第三名、第一名。近两年,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传统武术比赛、青少年武术锦标赛等省级武术赛事,共获得两个团体冠军、一个散打王和单项16枚金牌。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管理上从严治警、从严治校,采用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坚持规范化管理与多样化教育相结合。强调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警察类院校的办学特色,着力抓好学生的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卓有成效。作为“湖南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学院被学生家长和社会誉为“放得心”学校。
由于教育教学方面的突出成效,学院多次被主管部门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被有关部门评为“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学生管理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集体”、“食品卫生A级单位”,被授予“省级卫生文明单位”、“长沙市花园式单位”、“芙蓉区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省司法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学院正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体教职员工紧密团结在院党委的周围,进一步加快改革与建设进程,争取把学院建设成发展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