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沿革
长春理工大学于1995年根据国家需要,依托学科优势,创建了法学专业。199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0年成立法学系。2003年获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5月成立法学院。法学院着力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十余年的发展已为社会输出了大量的合格法律人,已经在多个方面领先于省内其他法学院校。
2、组织机构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现在设有法学系、社会学系和法学中心、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等机构,并且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分会、比较法学分会、诊所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吉林省法学会的会员。法学系设有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等研究机构;社会学系设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研究机构。法学中心是学校更名后创办的集教学、科研、服务、对外学术交流、社会实践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机构。她以法学专业雄厚的师资力量为依托,面向社会,以培养高级法学专业人才为宗旨,积极探索法学教育改革的新路子,同时为学校内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学院的东北亚比较法研究所以东北亚6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文化比较研究为特色,立足于吉林省是东北亚地区中心的地缘优势,为吉林省的东北亚经济贸易发展提供智力服务。
3、师资队伍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科研队伍。学院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在人才引进以及自有教师的提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学院现拥有专职教师共3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6人,占教师总数的4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人,占教师总数的46%;具有律师资格和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13人,占教师总数的35%,师资结构合理,发展势头良好。法学院秉承高起点办学的理念,鼓励教师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国家法制建设,多年来有多名教师参与国家及地方公务员、公检法部门考试命题工作;专升本、自学考试命题和批卷工作,以及大量的吉林省政府和长春市政府的立法工作。学院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新世纪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1人、省管高级专家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人才1人、长春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人才1人、吉林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1人、长春市政府法律顾问1人。学院为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聘请了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作为我院客座教授或研究生导师,如:日本北海道大学今井弘道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比较法协会会长刘兆兴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崔卓兰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马新福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并且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还聘请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等多位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多位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办学水平,开拓了学生的视野。多年来学院一直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知识产权协会等多家相关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极大地促进了法学院教学与科研能力的提高。
4、教学设施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为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不断在教学设施上投入人力和资金,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软硬件教学设施体系。法学院资料室现拥有藏书四万余册,订有数百种中外专业期刊,并有专门的学生阅览室和学校文科图书馆,完全可以满足学生查阅资料的需要;多媒体教学设备已经全面应用到教学之中,微机室拥有可高速上网的计算机近百台,方便于学生查阅资料和提高计算机应用技能;诊所教学室包括案例分析室、接待室等,可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案例处理环境;学院模拟法庭每次可以容纳八十人观摩试验,成为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训练技能的重要场所;社会工作专业拥有小组工作实验室、个案工作实验室、家庭工作实验室、数据分析实验室及正在重建的心理咨询实验室等多个工作实验室且功能完备,完全可以满足培养学生实务工作能力的需要;学院的学术中心更是为教师的日常交流提供了方便条件;研究生教学楼和寝室楼亦极为完备和现代化。
5、科研成果
经过多年的积累,法学院取得了颇为丰富的科研成果。学院在赫然教授、卜长莉教授等学术带头人的带领下,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安部、兵器工业部、教育部省社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50余项;承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规划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20余部;在国家和省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有多篇被收录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知网(CNKI)”中,并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与转录。其中法学系出版的《商法学》教材,获得过省社科成果奖以及省级优秀教材成果奖、兵器工业部优秀教材一等奖等奖项。社会学系卜长莉教授的研究成果《社会资源和社会和谐》获得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著作类)。这些都为吉林省法学、社会学研究教育的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做出了重大贡献。
6、学术交流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实施开放式教学和国际视野办学,几年来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及其他国内兄弟院校(包括台湾)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定期邀请知名学者到学院讲学交流。先后邀请了美国文化领事科博兹博士、伍兹教授、邱茫茫检察官等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和共同演练美国诉讼程序;日本北海道大学今井弘道法学教授受聘我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俄罗斯布里亚特国立大学尤里·卡尔马耶夫教授及其学生来我校参观与进行学术交流;台湾保险法学专家施文森等来我校演讲。法学院经常派出教师到国外大学参与学术交流,吸收国外先进法学理念为我校法学发展所用,已经先后到过美国、日本、俄罗斯等法律发达国家实地考察研修。同时也为我院学生提供参与国际交流的机会,派出学生到国外其他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和攻读国外学位,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丰富人生阅历。法学院极为重视对教师外语能力的培养,现学院教师中已经具备日语、俄语专业的全外语教学和英语双语教学能力。并且法学院已接待多批外国留学生在我院攻读学位和进行短期培训。
7、学生发展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强调学生的法学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在夯实基础知识的前提下,组建了“模拟法庭”、“法学中心”、“诊所教学”等多种方式锻炼学生处理案件的能力,课堂教学方式灵活多样。观摩案例、学生讲课、课外实践等教学方式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且同吉林省、长春市的法院、检察院、监狱、政府机关等多家单位建立了教、学、研关系,有力的保证了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十余年来,共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逾千人,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比例已达到1:2。学生就业率每年达到95%以上,大量毕业生进入公检法队伍工作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相当一部分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多年以来我院本科毕业生有多人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院校研究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我院学生在“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比赛中也取得了好成绩。硕士生和本科生有多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有些学生与指导教师一起完成课题研究和著作编写工作,极大的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法学院开设的法学二学位教育,面向其他专业学生招生,培养了一批具有多学科优势的一专多能人才,使学生在毕业时具有更宽广的就业方向和更强的求职竞争力。现我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已经实现了毕业实习与就业一体化,90%的学生可以在深圳社会工作机构一次性就业,其余10%的学生考研或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