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全面主持支部工作,领导和指导村级其它组织开展工作。
2、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提出村级班子任期目标,制定“五好”行政村党总支和现代化新农村的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检查督促指导,抓好落实。
3、贯彻执行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定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涉及支部工作的重大事项,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主持总支日常工作,定期召集支委会和总支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基层组织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5、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理顺村级组织关系,凝聚班子合力,建立村级干部政治思想定期分析、谈心交流制度,提出村级三套班子选配和管理办法,协调处理内外重大事务。
6、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完善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制度管理,对本单位内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第一责任。
二、待遇
享受镇对村经济考核正职工资待遇,根据村百分考核责任制实行奖惩,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责任双方:
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代表大会
支部书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