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批转的《县政协2011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县政协常委会统一部署了“建设生态”专题调研,“水土流失与治理”调研组利用两个月时间,深入香炉山钨矿区、溪口矾矿、义宁镇湘竹、竹坪青石材厂等矿点,采取座谈专访、现场视察、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了解和分析我县矿山水土流失现状,引发了我们对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建设生态过程中迫切性的认识,初步形成了我县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一些想法和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矿山水土流失及治理现状
㈠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特点、贡献率
1、基本情况。我县是矿产资源大县,现已发现并列入国家资源表的有26种,已开发的矿种有钨、金、钒、高岭土、饰面板岩、大理石、花岗岩、建筑灰岩、石英、长石、石煤等。“十五”以来,我县矿山开采发展迅速,到2010年底,全县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81家。其中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的有724矿1家;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有香炉山钨矿、昆山钨矿、北岸钒矿3家;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有四都大理石和灰岩,义宁镇、马坳、上杭石煤,山口、黄坳、布甲石英矿,水源长石矿,竹坪、征村、古市饰面板岩,古市镇花岗石,建筑用石材等遍及全县30家;县矿管局批准的各乡镇建筑用石材企业47家。矿区面积达到3075.6亩,开采总面积达到3100亩以上。
2、主要特点。矿点多、小、散、乱是我县矿山开采的主要特点。我县采矿企业集中程度低,除香炉山钨矿通过整合外,露天开采的矿点遍及全县,这些矿点规模小而散,企业经济实力不强,科技含量不高,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这些小企业设备简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
3、我县矿山企业的贡献率。据县矿管局提供数据,经县财政局、县经贸委核实,我县矿山企业2010年度工业总产值83946万元,上交税收占我县财政半壁江山。
㈡我县矿山水土流失主要类型及防治现状
1、地表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矿山露天开采方式对地表植被破坏最大。在采矿作业中,为了获取表土下的矿产品,必须先清除表土,这样就必然毁坏地表的树木、草皮等地面附着物,对原生地表的水土保持功能造成破坏,加剧水土流失程度。我县的花岗岩、石灰岩、板岩、大理石、石英、长石等矿山都是露天开采,表层剥离量大。如征村的青石板,大部分都在几米至十几米深的地带开采,挖出的表土堆积如山,大量泥沙流毁坏耕地、植被;竹坪的青石板造成了山体表面植被破坏,山体土壤层蓄水能力下降,导致了水源断流,影响下游村民用水困难。据初步统计,全县露天开采的面积在2000亩以上,露天开采之处,原有地表植被损毁殆尽,石岩裸露,废石弃渣满地,植被恢复相当困难。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开采过的矿区未采取恢复表土,恢复植被的工作。
2、弃土废石随意倾倒,易引发泥沙流。无论是洞采还是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都将产生大量弃土弃渣。我县采矿场面积3075.6亩,尾砂库和排土面积320.73亩,按采矿量计算,我县每年采矿产生的废石弃渣有400万吨以上,需要治理的面积3450亩。在调查中,我们对香炉山钨矿、马坳煤洞源石煤矿的井采矿工程总渣量做了如下估算:香炉山钨矿年产矿石量76万吨,产生尾沙量75.2万吨,马坳煤洞源石煤矿年产石灰5万吨,产生废石废土8万吨。另外全县30家采石企业,根据估算粗略得出,产生弃渣量约为10.3万吨,石材厂弃渣量都是随挖随倒,随意堆放,水保防治工程措施不到位,埋压地表植被,毁坏土地,每当强度降雨,弃渣堆积体在雨水渗透后其抗滑稳定性大大降低,极易造成泥沙流,危及堆积体附近的建筑物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据了解,征村乡大坑、山口镇白石岭、竹坪乡枫树窝、四都镇窝头矿点隐患严重,这些地方均没有进行防治。
3、地质保护乏力,存在山体滑坡隐患。矿山开采存在泥沙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我县有些矿区开采点没有严格的规划设计,没有形成开采台阶和地质保护措施,而是随挖随采,矿山两旁亦是坡坎陡峭,极易引发岩壁与边缘的崩塌、散石块的滑落,弃石废渣的乱堆乱放,造成边坡的不稳固,在外力诱发下,容易产生山体崩塌及泥石流灾害。如征村、山口的石板厂,挖山取石的现象特别严重,有的地方整个山坡被挖去近半,大量的泥沙流向平地河流,造成河床抬高,甚至埋压农田。
4、矿山无序开采,影响生态环境。开采之处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地方青山丛林之中,被挖开一块,露出一片光秃的岩山和黄泥,如四都镇石材开采点就是典型的例子;特别是一些矿点在公路干线两旁、风景地带,山体残缺、基岩裸露、植被破坏,与山川秀美之乡不相称,与建设美丽生态不协调。
综上所述,我县矿山开采存在着突出的水土流失问题。我县是江西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1333.13km2,强度流失面积555.47km2,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有白岭、全丰、征村、竹坪;年平均土壤侵蚀总量达840万吨,其中流入修河115万吨,土层全部流失的裸岩面积达15.28km2。矿山水土流失面积虽然在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中所占比例不是很大,但单位面积的流失量大,流失程度剧烈,而且随着矿产业的发展,矿山水土流失也越来越严重,成为全县造成水土流失新的危害点;虽然目前还未出现大面积的山体滑坡,尚未造成重大灾害伤亡事故,但存在着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倘若再次遇到98年一样的洪水灾害,废石弃渣大量流向河流、农田,将会造成河床提高,农田大量毁坏,甚至会影响矿点附近的建筑物,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因此,务必引起我们的警醒和重视。
二、我县矿山水土流失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水土保持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部分乡镇受利益的驱使,没有把水土保持放在重要位置,只顾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为了乡镇政府正常运转,盲目地承诺矿主进行开采,掠取经济利益,如四都镇石材加工小区,起初只顾大规模,大批量发展,对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开采者对水土保持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保护采区的水土资源和防治采区的水土流失当作自己的一项责任与义务来履行,没有把防治水土流失的费用作为生产成本来计算。在已批准的81家采矿企业中,除少数规模企业外,大多数企业的水保工程措施未落实到位,有的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甚至水保部门多次上门催办,也不能落实到位。如义宁镇湘竹建科、周林两个采矿点,到目前止,水土保持方案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