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委、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精神,校医院主要工作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此校医院的职责范围为:
(一)负责制订校医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
(二)配合学校爱卫会做好除害灭病指导工作;
(三)完成上级防疫部门布置的各项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及时上报疫情;
(五)利用校报、广播、宣传栏、卫生讲座、网络等多种形式,经常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防治常识及青年青春期卫生常识的宣传工作;
(六)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和毕业生的体检工作;
(七)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因病休、复、退学的审核工作;
(八)定期对教工、学生、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病历档案;
(九)做好食堂饮食卫生的参谋监督工作,把好“病从口入”关。
(十)认真做好校内社区医疗服务工作。
(十一)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每月10日为离退休老干部义诊(节假日顺延),并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提高老干部自我保健意识。
(十二)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十三)做好日常门诊病人常规接待治疗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