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灾害损失,以确保办事处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办事处与各村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状和《森林防火条例》及《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切实履行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居)及有关单位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书记一把手负总责、村主任负责制,强化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有效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考核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及其成效。着重考核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责任期限内,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火灾次数多、损失面积大的取消评奖资格。
三、考核的重点内容
(一)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15分。森林防火组织、防火机构的建设情况;领导责任制和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及防火责任状的签订情况;重点防火区域是否与坟主、林缘土地承包者责任书签订情况。
(二)值班备勤和建章立制情况15分。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值班记录和森林火警、火灾的处置与上报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演练情况;防火实施方案和防火档案建立情况。
(三)火源管理和巡逻检查情况15分。森林防火“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开展情况;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火灾危险源排查与建档情况;防火检查站设置与巡查队的巡防巡查情况。
(四)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情况15分。各村应急扑火队是否达标和备勤情况;护林和观测了望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情况;护林员签订责任状、责任区划分、管护责任落实和护林员到岗在位情况。
(五)装备机具和物资储备情况15分。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和列入政府预算情况;灭火机具、防火装备是否达标,防火车辆、对讲机、灭火机、三号工具保持完好率情况;防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六)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5分。通过广播、防火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和固定宣传标牌的设置情况;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普及森林防(扑)火知识的情况。
(七)火情处置情况20分。发现火情能否第一时间上报办事处并组织人员开展扑救,并确保在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及时将火扑灭,不酿成火灾。
四、考核制度
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检查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审理档案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办事处将不定期对护林员抽查。
自查,每年由办事处对辖区村、居完成森林防火年度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办事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五、奖惩制度
(一)防火季结束,将根据《考核制度》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应查明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中队写出书面检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评分0分,不得参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全年森林火灾累计过火面积0.1公顷(10亩)以上的;
2、扑救森林火灾中发生了重伤以上事故的;
3、有瞒报森林火灾行为的;
4、森林防火工作受到区以上文字通报批评,或列为重点管理单位。
六、该制度自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