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建议,为了防止曾经县改市出现的问题,重启县改市还需要重新修改撤县改市的标准,从经济、人口、社会发展、市政设施四个方面,分东、中西部给出量化条件。标准只是撤县改市的“门槛”,而不是充分条件。另外,还要,适度弱化行政级别与权力大小之间过于紧密的关联。
研究还发现,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一大批巨型镇、特强镇、特大镇。其中,根据六普的数据,广东佛山市狮山镇常住人口已经达到665000人。常住人口排名前十的镇中有六个都分布在广东东莞市,其常住人口均超过35万人。
冯俏彬建议,应该扩大镇级市的试点。“可以在经济、人口、社会发展、市政设施、区位等方面设立具体的标准以规范镇级市的设立。例如,其中,在经济方面,她建议,全镇的财政总收入位于全省镇前列,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镇GDP比重的80%以上,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口比重达到80%以上。”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关键
除了从改革行政体制的方面解决城乡一体化中“人往哪里去”的问题,研究表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最关键问题,是庞大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根本之策,是城市工商资本下乡的前提条件。
“解决‘三农’问题要在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解决,解决这个问题农村的问题不能靠农村自身解决,一定要和城市联动,联动有个重要的问题,城里的人员、城里的工商资本、城里的要素要能下乡。”冯俏彬认为。
研究认为第一层次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但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并不容易做到,冯俏彬的研究认为,推动其实现,面临着制度障碍。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碎片化、标准不统一,比如,像社保制度,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域会造成制度不一样。
“第二,财政部门对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到的权力性支出充满了畏惧。权力性支出是一种法定支出,涉及农业、教育、科技等领域。财政部门在十八大三中全会报告中非常重要的突破就是要取消财政支出和某些重点支出挂钩事项。但是,对于权力性支出究竟要控制到什么程度,是现代财政一个可以商讨的话题。”冯俏彬说。
第三,中央与地方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相关事权、支出责任迄今没有划清。
“第四,整体推进与地方试点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试点之后的结果就是地方试不下去,比如江苏和安徽做的试点,试点农民工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后来我们了解到,因为人是流动的,变化的试点测算无法进行。”
对此,研究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在促进社会公平、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保持财政可持续、为经济长远发展夯实基础的原则下,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标准,同时允许基本公共服务的合理区域差异。要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衔接、并轨。要将社会保障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制度要承担主要资金责任,地方政府负责管理营运。要强化升级政府的“辖区责任”。社会保障全国统筹要有时间表和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