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城市算宜居?2007年,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等单位牵头完成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司验收。根据该标准,可从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和综合评价七大项来评价一个城市的宜居程度,综合宜居指数在80以上,就可称之为“宜居城市”。
“这个标准只是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标准,因此,对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尚不具备约束力。”该课题研究的负责人罗亚蒙对记者说。他认为,由于缺乏此类城市化质量评价标准的约束,“当前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领域,理想和现实最大的矛盾就是资源承载力与‘唯GDP论’的冲突。”他介绍,长期以来,GDP是我国评价考核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考核城市管理者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唯GDP论”直接导致城市发展走上规模扩张之路。
常年关注区域经济地理发展的张文忠教授认为,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关键。他介绍,总结国际许多特大型城市规划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城市规划应当完善周边区域功能,尽量减少职住分离现象,减少“钟摆式”通勤;城市规划应当疏散主城区功能,尽量减少人流、物流在中心城区的高度集中;应当按照人口比例等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高品质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要把城市作为一个系统来管理。不能头痛医头,就事论事,要通盘考虑城市发展、功能布局。”张文忠说。
目前,一种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正在一些城市兴起。在广州附近的清远市,新成立的城市综合管理局承担了过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市容市貌综合管理和城市监察等多个部门的职能,城市管理重心前移,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社会教育等环节化解矛盾。
“城市规划缺乏严肃性和稳定性,许多城市往往是一任领导一个规划,也是导致城市管理混乱、‘城市病’加剧的原因之一。”张文忠认为。他主张,我国有明确的“城乡规划法”,必须强化它的法律严肃性,不能随着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规划;规划的出台也要吸收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各方和各阶层的意见。
区域不平等的文化基因对“城市病”的形成也发挥着一定作用,罗亚蒙分析道。刘文波这个在北京工作的外地青年的经历印证了他的观点。“每次回家,亲戚朋友都把你当做贵宾,父母也觉得很有面子,大家不是因为你挣了多少钱,只是认为能混到北京就很了不起。”刘文波说,“与在老家焦作工作的同学相比,我的房子比他小、房贷比他贵、工作压力比他大,但大家就是认为在北京比在焦作好。”“这种心态就是区域不平等的文化在作祟。”罗亚蒙分析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特大城市人口不断膨胀。
罗亚蒙认为,要防治特大型城市的“城市病”,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宣传区域平等的理念,尽可能避免区域不平等理念在法律、法规以及区域发展规划的制定中作祟,对于防治“城市病”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刚刚结束的上海世博会上,许多专家探讨了城市宜居的问题。其中,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沈晓苏的一个看法格外引人关注,他认为宜居城市应该是一个“婴儿车能在街头任意出现”的城市。因为,婴儿车能不能上街,其后边包括相关设施是否无障碍、道路是否畅通无阻、空气是否足够清新、市民是否有休闲的时间和空间。
中国的城市还在不断长大,长大了的城市街头是不是能有市民悠闲地推着婴儿车?热爱城市的人们在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