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去年12月8日中国海监船巡视钓鱼岛的事记忆犹新,认为这是一种高调宣示主权的方式,近期也有专家呼吁,如果钓鱼岛局势恶化,中国应该再派海监船,甚至是军舰前往震慑日本。
实际上,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颁布以来,中国一直在加强对海域的管辖。1998年,中国海监总队成立,目前中国海监初步建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海监执法队伍,总着装人数近8000人。
事实证明,中国海监在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海洋维权的主要力量。自2006年7月实施东海定期维权巡航以来,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共出动海监船舶102艘次,海监飞机356架次,有效地应对了侵犯中国海洋权益的各类目标的作用。2008年,中国海监南海维权执法支队成立,舆论普遍认为,这对加强南海海域的管辖将起到积极作用。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海军军官告诉本报记者,虽然中国海监的力量在加强,装备也在不断更新,但整体实力和我国广大的海域面积相比还是显得力单势薄。而且对于像南海那么广大的海域,仅仅靠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航显然是不够的。
这位海军军官说,因为涉及主权问题,海监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驻军,找到可以依靠的落脚点,长期驻扎,但到目前为止,好的岛屿都已经被周边国家瓜分殆尽了,“我们失去了许多机会。”
“敌进我退”是现状
上世纪70年代,中国南沙群岛遭到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的抢夺,由此引发了中国与部分国家的军事摩擦。上世纪90年代中国正式对南海争端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
有专家指出,中国之所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考虑到了周边国家争夺南沙群岛主权的动机。1969年,国际质勘探发现南沙群岛一带藏有超过200亿吨的油气储量,基于经济利益,菲律宾、越南等国才纷纷提出对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
如今,这些国家已经在南沙群岛获得了巨大经济效益。据资料显示,2006年越南至少从南沙群岛开采了1200万吨的油气,2007年越南政府更是公开在南沙招标开采能源;文莱则靠南沙群岛的资源跻身于世界富国的行列。相反,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中国,却在南沙的资源开发上相当滞后。
分析人士认为,这两年中国也在加强对南海资源的开发,正因为此,相关国家开始对中国的强化措施感到担忧,他们转而把目标放到主权上,企图将既得利益合法化、永久化。
对此,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李金明教授告诉《国际先驱导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提出来的,但真正开发的是别人,搁置主权的是我们。“中国在海域管辖上的力不从心给了他国可乘之机,‘敌进我退’是目前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