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约产生经过
1955年7月,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智利、法国、日本、新西兰、挪威、南非、美国、英国和苏联等12国代表在巴黎举行第一次南极国际会议,同意协调南极洲的考察计划,暂时搁置各方提出的领土要求。1957-1958年为国际地球物理年,上述12国的1000多名科学家奔赴南极,他们从后勤保障、科学家考察到资料交换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有成效的合作。1958年2月5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致函其他11国政府,邀请他们派代表到华盛顿共同商讨南极问题。从1958年6月起,12国代表经过60多轮谈判,于1959年12月1日签署了《南极条约》。条约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美国为南极条约的保存国。
◆ 条约的宗旨和原则
条约的宗旨和原则规定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南极应永远专用于和平目的,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与目标。条约冻结了对南极任何形式的领土要求,并规定各协商国都有权到其他协商国的南极考察站视察。
◆ 条约的主要内容
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在条约区从事任何带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冻结对南极任何形式的领土要求;鼓励南极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各协商国都有权到其他协商国的南极考察站上视察;协商国决策重大事务的实施主要靠每年一次的南极条约例会和各协商国对南极的自由视察权。 美俄首次联合视察《南极条约》履约情况
◆ 条约成员国
至2012年,南极条约组织有49个成员国,其中28个为协商国,21个为非协商国。
◆ 条约的工作语言、常务秘书处
工作语言: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会议主办国必须为会议提供4种语言的同声传译和文件。南极条约依据其国名英文字母的排列顺序轮流主办会议,承担一切会议费用。
2001年7月,第24届协商会议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会议决定将南极条约常务秘书处总部设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 中国与《南极条约》
中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组织,同日条约对中国生效。1985年10月7日被接纳为协商国。
本文标题:南极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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