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认为建筑是一切美术品中最持久的,而宗教建筑是美术的最高成就。“札玛尔”,清真寺的圆顶,代表着神的完美。伊斯兰建筑独具特色的是穹庐顶和拱券顶以及两个主要装饰,宗教建筑和世俗建筑共有的“帕提”和钟乳饰。“帕提”是一个拱形门厅。钟乳饰是墙和拱顶之间具有装饰性的过渡部分。伊斯兰建筑上的这种结构起源于古代巴比伦,它们很早就运用穹庐形结构于坟墓,运用拱举顶结构于宫殿、寺庙。到了萨珊王朝时期,这种建筑形式在伊斯兰建筑中占了统治地位。作为一种富有特征的形式,弯庐和拱形已经被认为是萨珊建筑的典型。在印度的阿旃陀、中国的龟兹石窟建筑中也有这种穹庐顶和拱券顶窟形,这可能是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
反对偶像崇拜,认为表现人或动物的形象,是对真主所独享特权的侵犯和亵渎,因此在清真寺既找不到人和动物的画像,也没有以宗教情节为内容的雕像。在伊斯兰教里,真主被理解成一种摆脱一切尘世成分的纯粹的精神,他不具备人类的、类人的特性,也不可能被描绘出来。认为只有思辨力量是人类认识真主和世界的一种最高的能力,因此,一切失掉物质和感性外壳的抽象概念是知识的最高形式,这从理论上证实伊斯兰教禁忌的合理性。神的意愿、趋于抽象化的思辩的升华和绝对化,与人的种种欲望和世俗享受的斗争,明显地限制艺术在正统的伊斯兰教世界中存在,或者它们至少要求艺术十分明确地改变自己形象的、感性的、情感的本质。“伊斯兰教的这种宗教一哲学的思考,结果向着有利于抽象一思辩的哲学和美学发展。艺术成为伊斯兰教结构里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永远滞留在抽象几何图案或植物图案的一些合乎规范的永恒不变的情节中,在阿拉伯花纹和阿拉伯连体字的奇怪而夸张的交错形状中,在大君主们的墓志铭和清真寺山墙上的格言中。”(E.T.雅科伏列夫《艺术与世界宗教》17l页)
伊斯兰教的审美一艺术的原则与近东、中亚、高加索和北非的许多民族、部族的生活方式和艺术思维所具备的某些特征相吻合,这些民族和部族的艺术思维持征,是深刻的装饰感、华美感、节奏感,注重装饰图形与平面的综合统一感。由于宗教的禁忌,雕塑、绘画艺术在伊斯兰世界从未象在其它文化中那样得到充分发展。也许是游牧生活环境,而对日用物品的相对兴趣,促使伊斯兰工艺美术展现出独一无二的造型艺术价值。伊斯兰教装饰艺术中三大形式:富有生命力的植物图案、几何图形和书法文字被普遍地用于建筑物、彩饰画、地毯还有陶瓷器皿。
在一些伊斯兰国家中,陶器是艺术表现最高形式之一,他们在各种陶瓷器物上都采用装饰形式,甚至把建筑物的外观变成五彩缤纷的花朵和绿叶中穿插着铭文的奇异花园。萨珊波斯帝国时期,伊朗人在绘画中用莲花状的圆盘来代表太阳,用带八个尖角的一圆圈来代表星星,早在阿契美尼德的波斯帝国和安息王朝就有用兔或鹰代表月亮,用马代表太阳。这使我们想到龟兹石窟和敦煌壁画中的那些日月星辰图和极富装饰感的藻并画,特别是“三兔飞天藻井”。而那些在空中飞行、手中托着花盘和宝盘、几乎都是用飘动的披巾和带子装饰起来的飞天也是来源于波斯艺术。马里奥.布塞格里《中亚绘画》说:“用飘动着的飞巾来对衣饰作逼真的处理以及那长长的纤细的手,这种特征是属于伊朗艺术的。”而云冈大佛络腋上的连珠纹,则是波斯萨珊朝常用的装饰纹饰。
早在公元7、8世纪,伊斯兰教艺术的这种装饰性传统经由波斯、埃及、北非传入西由牙,影响了整个欧洲艺术。英国学者贡布里奇曾说:这要归功于穆罕默德使我们了解了东方精美的图案和丰富的色彩,它使艺术摆脱了受真实世界形体的束缚,而进入梦幻似的色彩与线条的境界。
本文标题:伊斯兰教的宗教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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