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位于中国西陲,地理坐标东经73°20′-79°57′,北纬35°20′-40°18′。东临塔克拉玛干沙漠,南依喀喇昆仑山与西藏阿里地区,西靠帕米尔高原,东北与阿克苏地区柯坪县、阿瓦提县相连,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克陶县相连,东南与和田地区皮山县相连。地区辖1个县级市、10个县和1个自治县,地区行署驻喀什市,喀什市是喀什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以及宗教中心,喀什是中国最西边的城市。
喀什经济特区,来自新疆地区代表在2010年两会正式提交的设立提案,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喀什是中国的西大门,与五国接壤,有6个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开放,区位优势明显。喀什经济特区的设立,为实现喀什地区乃至新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在北京召开,决定举全国之力建设新疆,设立喀什经济特区,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5年后全区人均GDP将达全国平均水平。喀什将以东有深圳、西有喀什为目标,依托国家批准设立中国-喀什经济特区的特殊扶持政策,面向东亚、南亚、西亚广阔市场,加快超常规发展步伐,努力把喀什建设成为世界级的国际化大都市。
中国经济特区分布
1980年建立4个经济特区:深圳(2020平方公里),珠海(1687.8平方公里),厦门(1565平方公里),汕头(2064平方公里)。
1988年又把海南岛(现海南省,33920平方公里)作为经济特区。
2010年设立喀什(111794平方公里)经济特区。
特区经济特征:建设资金以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三资”(外资、侨资、港澳资)企业为主。产品以外销为主。其经济运行机制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为主。特区经济以发展工业为主、实行工贸结合,并相应发展旅游、房地产、金融、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
本文标题:喀什经济特区-我国第六个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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