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婚姻禁忌 同姓不婚,姑表亲禁婚。依该族闯卡的婚俗,正式婚礼时禁止新娘 出面,由若干善歌者为代表前往迎亲。男方歌手须对出三重“关卡”歌手的盘问,女方才 敞开门允其入宴并领走新娘。
(3 )其他禁忌 孕妇不得入哈亭,民间供奉神祗的场所。其意为“乡饮亭”或“歌 亭”。怀孕个月以上者,忌他人在其房内煎东西,否则婴儿会歪嘴。逢初一、十五忌别人 进门借火、借盐腌鱼,否则,家里“水头”(钱财)会给别人借走。
基诺族禁忌
基诺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乡,少数散居于景洪县勐养区,橄榄坝区。其主要禁忌有四个方面。
(1)祭礼禁忌。祭鬼之供品,忌人触摸,认为有鬼附其上,装换龙门后3天内,任何人忌入村寨,寨人须安静相处,不得打架,吵闹、爬树等。求雨祭大龙时,禁止妇女出门。每年农历二月“木嘎”(硬日了)在寨外举行祭“白猪”仪式。仪式毕,所剩食品由祭者饱餐,不许带回寨中,祭者必须于日落前回寨。
(2)忌日。(基诺语为“阿内某墨”)基诺族计日方法以12天为一轮,每日各有名称。村寨视12天中“水”日为最大的日子,重大的祭礼活动均在“水”日举行;“西夺”日据信为创世神腰白葬日,是日不可葬死者,否则死人更多;“嫫”日为“天地之合”日,象征男女之合,是日不可葬妇女。每人必忌之日有5个;自己的生日,父死日、葬日、母死日、葬日。忌日中须恪守许多禁忌。家庭祭礼须避开自家忌日。
(3)生育禁忌。妻子怀孕期,丈夫打猎禁砍棕树,禁打猴,禁割岩峰,禁打羽毛为花、黑、黄白、红黑色的鸟,亦禁打大嘴鸟、犀鸟和声音不好的鸟,否则认为人影响婴儿的声音和容貌。孕期,丈夫不可抬死亡老人;不可参加绷大鼓,斗刀把活动;禁打蛇、爬树摘果,否则,妻子会难产。产妇不准在竹楼分娩,只能在凉台上或楼下炒菜用的小房内生产。生后须用水冲净产地,后移至客厅火塘边坐月,待婴儿脐带脱落后方可上竹楼自己往日住的房内。亚诺寨的基诺族,产妇由丈夫陪去大房子旁自己的粮仓内分娩,象征产妇与其亲属已“不再是一家人”,用意是防止灾祸影响大房子的里人。产妇月子里,禁吃家畜,只许吃山竽、野菜、鱼类等。产后1月内,婴儿父母忌唱歌,否则孩子长不健壮或不漂亮。婴儿满月日,父母忌讲话;忌外人、瓜菜、猎物入屋内,直至太阳落山言可解禁。
(4)居住禁忌。住室忌无男,大竹楼里必须有男性家长。若某家男性死光,须拆掉房子,令妇女回娘家或改嫁。
景颇族禁忌
景颇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余者散居于怒江傈僳族、怒族自治州的泸水、保山专区的腾冲、临沧专区的耿马等县。人们在长长的历史生活中逐渐形成了一些禁忌,我们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概括。
(1)祭祀禁忌。该族所信奉的鬼种类繁多,对鬼的忌讳亦极多。每户都有特为鬼开辟的鬼门,忌外人通过;祭鬼的地方不可去;不许在“鬼桩”上拴马、晒衣及在附近解手。客人到村寨的“官庙”(寨内一空屋,内挂牛头)要下马;春耕祭“官庙”时全寨停工3天。寨边祭“地物神”时,围上的石头忌人搬动和触弄。
(2)婚姻禁忌。景颇人认为通过转房(兄死,弟娶嫂;弟死,兄娶弟媳)得到的妻子不算正室,因她与原夫结婚时,祭过家鬼,死后还会去找原夫。故娶转房妻的男子必须另娶一正妻,否则,死后会生活孤独。男子婚后一年内,忌出远门,或参加“拉事”(一种报复性的械斗)。
(3)妇女禁忌。男主人身边佩挂的刀枪忌外人触摸,否则,男人会遇上倒霉的事性;忌用妇女的筒裙盖熟睡的孩子,否则孩子将永睡不醒;忌妇女坐时跷二郎腿;忌妇女托下巴而坐,以为此乃表哀悼之相。
(4)礼俗禁忌。到景颇人家做客,进门必须脱鞋,到晒台处,则在过道门前脱鞋。进屋后,忌在房内久站不坐,应按一定位置入座。若有人告辞,忌其他客人抢坐其位;忌客人背对茶桶而坐,因制作茶桶时用牛祭过。禁忌随意泼倒脏水、废物、倒洗脸水、吐痰、解手均须问清方向。在该族人家留宿,未经主人同意,忌挂蚊帐,尤忌在供鬼处挂蚊帐。
(5)生活习俗禁忌。长辈的包头,忌乱翻乱动;长刀和筒帕是男子随身之物,平日不可在墙上翻挂,否则说明家中有丧事。每逢生日忌出远门或到其他村寨,只可在家玩或到屋旁的园地里干活。
黎族禁忌
黎族,主要分布于海南省的五指山腹地(原黎族苗族自治州9个县境内),少数散居于琼海、万宁、澄迈、屯昌等地。在千百年的生活生产中黎族形成了独特的禁忌,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总概。
(1)忌日不事农。家中死人,其亲属3年内逢忌日(死者去世之日)均不得下田,若死者为组织、领导生产的“亩头”,其亩众须同守此忌(黎族以十二属相记日月,故每十二天便逢忌日)。海南合亩地区黎族逢鸡、牛、虫、马日忌生产;牛日男子不犁田;鸡日妇女不插秧、拔秧;马日、虫日妇女不插秧、捻稻。
(2)婚姻禁忌。同血缘禁婚。订婚忌用白鸡,以为如是会使夫妻不和睦。婚嫁择吉日,避忌虎、猴、牛日。据《清稗类抄》云:“虎猴牛,黎人以为恶兽,避之则吉。”婚后禁忌再有私情,若犯禁违忌则群黎立杀之。
(3)产忌。孕妇忌吃狗肉,否则以为会难产或流产。保亭、琼中等地黎族,产妇分娩时,以门前挂树叶为忌门标志,禁止外人入产室,以免将鬼神带入。分娩3天内,产妇不得外出,不得与外人说话,不得洗身。产后1个月或百日内,禁食鱼、蛋;认为鱼会“寒”身,蛋使子宫下垂。产后忌坐男人凳子,忌与丈夫同房。
(4)丧葬禁忌。丧期死者亲属不得正面穿衣,须反穿;不得洗头洗身;不得唱歌、奏乐、敲锣鼓、放鞭炮;禁忌耕作。丧宴忌吃米饭,可以肉下酒,可吃杂粮;众人不得在丧家吃猪肉粥、牛肉粥、鸡肉粥和米饭;忌中午出殡,认为午葬会招灾。
(5)生活习俗禁忌。忌头朝门口睡觉,因尸体才头朝门口待抬出埋葬。若客人犯忌,主人亦不悦,认为可能有祸事临头号。海南合亩地区黎族,除杀牲祭祖时可提及祖先名字。
傈僳族禁忌
傈僳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余者散居于云南省丽江、迪庆等县以及四川省西昌、盐源等地区。在长年的与自然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了该民族所特有的禁忌。
本文标题:我国五十六个民族的禁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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