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唱主角--指导学生评改作文
一、写作,无论是从锁定人生轨迹、连接健康生命的层面,还是从作为语文教学的“半壁江山”的角度说,其重要性都是不容置疑的。但多少年来写作教学“少慢差费”的现状也是不争的事实。原因固然错综复杂,但是评价失当则往往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下列事实或许老师们不很陌生吧。
1998年,一个《战胜脆弱》的高考作文题,招致多少考生谎话连篇,杜撰悲惨的遭遇,可他们却顺利过关、走进高校。2001年《诚信》话题不诚信的作文、不诚信的悱闻,不是也时有耳闻吗?
1999年一篇高考作文《冷香与语文》,竟被阅卷老师判为零分,庆幸的是恰被抽样复审,经慎重复查判卷满分——60分,“零分”到“六十分”,真可谓从奴隶到将军。这是非常侥幸的被查出的一份,可谁又知晓还有多少个性作文被屈含冤?多少草菅卷命的冤假错案未得平反?
上海的《语文学习》杂志社2001年第10期、2002年第2期、2002年第4期,连续刊登了对去年高考作文《丢得好》、学生习作《午夜》的大讨论。争论者见仁见智,各执一端,可语文老师为什么不给那些具有稍许叛逆个性的孩子(及其习作)以善意的宽容和真诚的鼓励!而非要用成人的眼光、社会的规范来束缚之!扼杀之!
最近,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为长春某中学高二学生谷阳出了一本作文集《不及格》,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一方面她的许多作文被老师判为不及格,另一方面其作品连连获奖或发表。 ……
“以学为本”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特别凸现的教育理念之一。体现在教学上,那就是要还学生以应有的主体权利,尽可能让学生都参与到学习中来,让每个学生都有所进步,有所发展。而以教师为本位的作文批改,因其偏重“注入”,多从传统的、约定俗成的认识出发,只是教师一相情愿的评判学生作文。于是作文评价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漠视学生个性、窒息写作灵性、制约写作水平提高的消极因素之一。这也正是上述不该发生的事发生的症结所在。是否可以换个办法?回答是肯定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文规定:“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相互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因此在评价作文这一问题上,语文教师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教学角色,以崭新的现代教育视野为指导,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评改文章的活动中,在评改中学会修改、发展提高。“对改法”,便是本人长期思考和探索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