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普高,职教中心,进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人社局宜教发[2012]7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今年仍实行按空岗申报的原则。各校按岗位设置核准的岗位数,分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计算岗位,有空缺岗位方可申报,并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一式三份,于8月31日前报教育局、人社局审核。申报前,各单位要按各自制定的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进行认真考核,择优确定评聘对象,有资格的打报告聘任,没有资格的申报评审。
2、坚持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严格按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3、各校推荐时须做到“三公开一公示”。公开政策和推荐程序,公开岗位数,公开述职和申报材料,公示推荐人员名单。违反规定程序的推荐视为无效。
4、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社会公德,搞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财物,玩忽职守,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
5、申报人任职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典型课例教学安排
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典型课例教学由各校组织进行。材料包括一份教案,一份说课稿,三份评委评分表和一份汇总表。评分表评委要签字,汇总表单位要盖章。以上材料装入中号信封内密封。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典型课例教学由县教育局于9月8日在实验小学组织进行。申报教师于9月7日到教育局计财股缴费,9月8日上午8时抽签决定教学顺序,讲课内容在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材中自选,讲课前交一份教案和一份说课稿给评委。
三、材料报送时间
1、中学高级申报材料:9月10日。
2、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申报材料: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