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是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江西警察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校园位于南昌市风景名胜区“梅岭”脚下,毗邻红色史迹“小平小道”。校园占地2203.7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政治建院、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管理治院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并重,公安专业教育与公安相关专业教育并重的发展思路,开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英语(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社会体育等9个本科专业,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公共事务管理、法律文秘、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等15个专科专业。立足江西、辐射周边省市,为公安政法系统和社会公共安全与信息安全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江西警察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其中本科生2100余人,专科生3800余人。教职工462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教授56人,副教授86人,硕士博士140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享受省政府津贴4人,省高校教学名师8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4人;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专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顾问、省政府立法项目论证专家、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有《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经济犯罪侦查》等3门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等3门公安部精品课程,1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4个江西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和3个江西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刑事技术实验室被评为江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和行政法学等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
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8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94篇);获得各级教学、科研成果奖320项(其中省部级奖23项);立项课题172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共计84项);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143部,有1部教材评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0多部教材评为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连年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学院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立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安全研究中心,下设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三个课题组,该科研平台得到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在此基础上成立的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2009年被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1年公安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江西警察学院协议书,在学院建立全国经济犯罪侦查教育训练基地。同时,学院还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对外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美国纽海文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斯文本科技大学和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信息安全、法学等专门人才。与省内外公安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局互动,校企互动协作关系。学院恢复学历教育以来,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毕业生3万余名,培训学员5万余人(次),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