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35岁,镇村1社社长,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平日里,他坚持学法、守法,主动参加村上治安巡逻队,还经常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律知识。
在和群众聊天时,他总会不经意的说到法律知识和一些犯罪案件,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他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
2015年6月,村办公室的电脑无故被盗,一直致力于法律宣传教育的感到十分痛心,他主动请缨参加调查该事件,经过连日摸排、调查走访,发现本社一名17岁的小伙嫌疑最大,为尽快抓捕偷盗者,前往该名小伙家中核查,正好遇见他在家中玩着从村上偷盗来的电脑,就当即进行了报案并实施抓捕。知道该小伙家庭贫困,父母经常在外打工,对他疏于管教,才使他走了叉路。事后,他经常去小伙家中,对他进行悉心教导,使小伙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人,一直是他努力和奋斗的目标,他一步步朝着这个目标在前进。作为生产队队长,不但自己要懂法,更重要的是让村民懂法、守法、知法、用法。对此,刘巧健十分注重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他不希望类似17岁小伙的事情再次发生。
有人问他值得吗?他却总是乐呵呵地说:“我是生产队队长,用法律知识保护群众,用违法案件警示群众,是他的职责,也是他个人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