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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员教育培训工作通知

时间:2012-04-03 09:17 来源:地理教师网 作者:云中雪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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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业系列专技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拓宽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农业系列、水产、农机和农业经济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

高、中级职称人员40学时,初级职称人员32学时。

三、培训内容

农学、园艺、畜牧、水产、农机和农业经济管理,分专业讲授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动态。

四、培训时间及安排

第一批次:2011年12月6日—2011年12月10日,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报到;

第二批次:2011年12月11日—2011年12月15日,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报到。

五、培训地点

宾馆,联系电话:,市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六、培训费用

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培训、资料、场地、考试费为:高、中级职称人员200元/人,初级职称人员160元/人。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35元/人·天,用餐:30元/人·天。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农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参训人员,各县(市、区)农业局负责安排好本县(市、区)的人员分两批次参加培训。

2、参训人员报名时,须交一张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培训内容、考试成绩和学时填入《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人事部门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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