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年,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的密切配合下进展顺利,但经上级检查发现我县除治工作也还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除治工作,彻底消除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搞好普查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普查记录。各乡镇要组织驻村组干部、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村干部、护林员对辖区内的松林进行全面普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准确地统计各个村组现有枯死松树数量,不得漏统、漏报。
二、进一步搞好协调工作,保证除治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要进一步协调村组干部、林农与松材线虫病专业除治队的关系,支持专业除治工作,及时伐除焚烧辖区内的所有枯死松树。
三、进一步搞好跟踪检查,强化各个环节除治质量。各乡镇要落实技术人员对除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专业除治队在除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除治质量。同时,准确记录专业除治队的除治情况,整理完善存档备查。
四、进一步打击非法行为,斩断流通环节利益链条。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利用及盗伐滥伐松木的行为。对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利用及盗伐滥伐松木的案件,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案情重大、金额较大、砍伐数量较多的案件要及时与县林业局林业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联系,加大打击力度。
五、强化外来木质包装管理,防止疫情交叉感染。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外来木质包装管理,建立统一管理制度,建立台帐,统一回收或焚烧,做到进出口外来木质包装清楚明白。
六、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林业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除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除治不力、贻误除治时机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