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HORTON定律(豪顿定律)
地球表面,作为一种自然空间,常被不少地理学家理解为众多的地域镶嵌。仔细加以考察,在某种特定意义上确有其合理的成分。根据地球引力的基本规律,地理面上的一切物质都具有自发的向着地心的趋向,尤其当该表面处于高低凸凹、参差不齐的状况时,该趋向的表现就更为活跃。在地理环境中,水是一种至为重要的物质成分,其作用的范围和强度、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形式转换的多样性和周转速率快的特性等,使之成为理论地理研究中必须考虑的主要因子之一。气态的水一旦转变成为液态的水,在广阔的不规整的地球表面上,其分配和运动的特点总是在遵从地心引力的前提下表现出来。即在地球引力作用下,水分运动的基本规律、力学原则、空间形式、网络结构等,都应具备某种统一的原则。在重力作用下,液态水的流动、集聚、面流、沟渠流、小支流、大支流,直至干流的组成形态,既然受到一个统一的力的制约,也自然表现出某种统一的规律。除开地球上极为干燥的沙漠区域、极为寒冷的极地区域、以及水分汇集地的海洋区域之外,地球表面上总是由大小不等、呈严格等级序列、并且表现出具有统一基础的流域空间所构成。这种流域互相镶嵌在一起,从另外一个方面构成了整个陆地表面的空间轮廓。
本章的目的,就在于阐述制约流域空间河道分布的等级、数目、形态、网络、各个等级所占流域面积等的统一法则。这个统一法则,已在1945年为著名的科学家豪顿(R.E.Horton)在其经典论文中所全面总结。后人在此基础上作了更加深入的探讨,
形成了更为系统和更具普遍意义的理论,并且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检验。
本文标题:HORTON定律(豪顿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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