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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坝与地上悬河(2)

时间:2015-09-13 04:37 来源:地理教师网 作者:云中雪 责任编辑: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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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河保运方针的制定并实行之初,便已有人提出过不同的或反对的意见,如当时另一位也担任过总理河道的杨一魁便指出过:“束水攻沙”有加强“地上悬河”的潜在危险。他认为“善治水者,以疏不以障。年来堤上加堤,水高凌空,不啻过颡。滨河城郭,决水可灌”。与他同时的王士胜也指出:“自徐州而下,河身日高,而为堤以束之,堤与徐(州)城等。堤高河益高,根本不可虑也。”还有人指出:“固堤束水,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冲决。”或指出:“先因黄河迁徙无常,设遥堤、缕堤束水归槽,及水过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尽在水底。”但是,由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来治黄保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实行了几百年之久,其结果是地上悬河越悬越高,一旦决口、泛溢,黄河之水天上来,给人民造成的巨大生命财产损失以及悲惨景象,直到解放以前,历演不衰。地上悬河的威慑力量,有如达摩克里斯之剑,其阴影至今仍未消除。

第三章我们在叙述黄河下游灾害时,并没有联系它的历史背景,尤其是西汉以来有文献记载的2000多年的灾害史。一般认为这2000年中,黄河下游由于决口或改道造成的灾害有2000多次。而在这以前有记载的黄河大改道只有一次,即周定王五年(前602)的大改道,而大改道前的黄河被称为禹河。如果我们把前面所提到的堤防之起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贾让说,近起战国),则那时还没有统一的黄河堤防。《黄河水利史述要》认为黄河的统一堤防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才得以实现,并引《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决通川防,夷去险阻”为证,那么,在秦以前黄河下游还基本上是没有统一堤防的自由河,其改道应是比较频繁的,并不能说只有前602年一次大改道。

这样,我们便可以把黄河变迁史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①黄河为自由河(即未建人工堤防的)时期;②黄河为分散的或统一的被堤防约束的河流,但仍是以主流和分流多河行水的时期;③黄河被统一堤防约束在一条主河槽内一河行水的时期。我们认为从地质学的角度这样划分黄河的历史,考察黄河的灾害机制,可能更有益一些。

①黄河为自由河或未为人工堤防约束的河流时期。这一时期,对于黄河下游的河道来说,也可以说是它的地质史时期。因为在所谓的周定王五年(前602)改道之前,即所谓的“禹河”,虽然也有不少人指出过它的流径轨迹,即河道的走向,但证据不是很充分。因为在这个时期,一条河流在它的泛滥平原上的滚动或摆动是比较频繁的。那时它只是断续的、而不是连绵上千公里的自然堤(又称天然堤),这种天然堤在特大洪水期间是易于被漫溢的。所谓的“禹河”,也即大禹疏导的黄河是不存在的,因为在大禹时代,生产力还达不到修筑如此巨大的工程的水平。那么自禹以后,到周定王五年的一千六百年间,被定为黄河的第一个长时间的安流期也就难以使人信服。因为那是后人根据已修筑人工河堤之后的黄河向史前推想的,即所谓的“将今论古”。大禹时期大体上还是新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过渡的时期(前21世纪),这是一;其二则是直到周代,也就是《山海经·北山经》写作的时代,作者所记的注入黄河的支流,在华北平原,濝水(淇水)、洹水、漳水、泽水、洧水(沙河)、阳水(在邢台)、溹水、虖沱水、寇水(唐河)、燕水(易水)、沦水(涞水)等等。以黄河的含沙量,即使当时少于现代,但经过一千六百多年行水之后,其河床定然已成地上悬河。这些支流又怎么能够“注入”黄河?也可能有人会认为夏商周时期的黄河含沙量也许不大,不能成为悬河。须知偌大一个黄淮海平原,早在大禹以前便已由河流的泥沙建造起来了。那么,在向平原区搬运泥沙的河流中,不是黄河扮演主要角色,还能是哪一条河流呢?

如果说大禹治水实有其事,恐怕也就是如孔子所说的“尽力乎沟洫”,即搞了不少农田水利的事情。其后一千六百多年没有黄河灾害的记录,则可想像当时黄河下游地区人烟稀少,黄水泛滥的地方,并不成灾;只不过是无人类耕作和活动地区的原生环境的一般地质作用(现象)而已。
②黄河为人工河堤约束时期。即从战国末期到目前的二千多年。有人考查:“西汉以后二千多年间,黄河弃而不治者几乎有一千多年。其中魏、晋、南北朝的四百余年和金、元至明中期,亦约四百年,是最长的两个时段,金、元至明初的三四百年也是如此。金初,河水基本放任自流,既无防治,亦无记载。元大定时期(1161—1189),始有修防之说。下至明昌时期(1190-1195),不过二三十年,又废修防。金末元初治河又有一段空白,长达五六十年。稍有记载,略而不详者将近一百年,基本上是放任自流。元代修防始于元世祖后期,后此七八十年间,贾鲁治河称为大工,也不过是一次大堵口。下至明洪武时(1368-1398),也是放任自流。明代前期有防治而目的在于保漕。正统、弘治间两次治河大工,都是堵塞黄水冲决的运河堤防,为解决漕运而治河堵口。弘治后黄河北岸堤防修成,逼黄水南流入淮,遂为经久不变的方策,黄水南入颍、涡、濉、泗以入淮,甚少经营,亦任其自流为多,可以叫做半放任政策。”

所以,自从秦汉有统一的黄河堤防以来,有一半时间是等于没有堤防的自流状态,或者堤防较好时也是多河行水的状态。在秦至明中期,近二千年的灾害史料(即决口或河溢)也只能代表有堤防时期,而不能代表放任自流的一半时间,所以,灾害的史料是非常残缺不全的。根据《黄河水利史述要》的统计,自前2世纪至16世纪的黄河水灾情况见表4-2。

表4-2所反映的情况实际是各个世纪灾害史料的多寡,而不是黄河灾害的真实情况,如第4、5世纪达200年之久,黄河水灾年等于零,而当时正值南北朝时期的长期战争、动乱,黄河堤防彻底败坏。有人统计过7—20世纪黄河流域大水灾年的年数,见表4-3。

其中12世纪为0,时为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到南宋宁宗广元六年(1200),正值金人进攻北宋到全部占领黄河时期,也是黄河长时期失修时期。但它反映了一个从9(7世纪)到2(11)世纪,又反回到9(14世纪)的循环,基本上与笔者在研究长江三角洲历史时期海陆变迁所得出的气候与海平面升降循环的结论一致,较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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