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农业人口1952年为8 921万,占总人口的14.4%。1990年增加到21 985万,占总人口的19.43%。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中,农、林、牧、渔劳动者占60%,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及有关人员占24.5%,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人员占3.5%,服务业、商业工作人员占6.5%,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共占5%。除农业劳动者远高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外,其他劳动者所占比重均较低。按“三个产业”的划分分类,1998年,我国在业人口构成中,“第一产业”占49.8%,“第二产业”占23.5%,“第三产业”占26.7%。今后我国的第二和第三产业在业人口所占的比重将增长较快。
据2000年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 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739万人,占总人口的63.9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86个百分点。
本文标题:人口职业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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